一、药品接收要求
①提前3-7天与机构药管员预约送药时间(CRC/CRA)。
②接收药品时,机构药管员核对无误后,完成药品接收。
③存放科室的药品由机构药管员、项目药管员双方核对无误后,完成药品接收。
二、药品退回
①药品退回提前3-7天与机构药管员预约。
②试验用药品回收前,CRA应核对记录文件(库存表、发放回收记录表、处方单、门诊病历等文件),核对无误后签字并回收;回收区空包装和剩余药品每三个月回收一次。
③近效期药品:效期1个月内或效期不满足1个随访周期的药品,取较长时间。CRA及时联系药管员回收处理。
三、药品发放、回收
①由项目授权转运人员(研究者)携带取药文件(处方单+随机单)领取药品。取药时务必核对文件信息无误,处方单差错(如:患者信息错误、药品信息错误、服用信息错误等)、信息填写不全(如:随机单未签署、开具处方研究者或审核人未填写)将不予调剂。
②由项目授权转运人员(研究者)携带剩余药品、发放回收记录表(科室存放)进行药品回收。
随访期回收的剩余药品若不能当天归还,回收人需将剩余药品交由项目药品管理员暂存,临床科室应设置临床试验专用药品柜,并填写“试验用药品空包装暂存记录表”,及时将剩余药品回收至中心药房。
③取药时间:工作时间均可领取,非工作时间取药需提前联系机构药管员/项目药管员。
四、药品管理文件夹中需存放文件
①发药文件:处方单、库存表、发放回收记录表(机构存放)、转运交接表(若适用)。
②药品接收文件:快递单及复印件、温度记录、温度计校准证书、药品交接单、药品质检报告、通关单(进口药品)+注册证、再包装药品批号关联性文件(如适用)(注:复印件需经公司审核并加盖公章。)
③温度记录(药品储存期间)、温度计校准证书。
④药品退回文件:交接单回执、快递单及复印件、温度记录(如适用)。
五、药品文件盒及文件整理要求
①黑色快劳夹(尺寸:55mm宽)附11孔文件袋。
②按以下顺序装11孔袋放入文件夹即可,药品管理手册,库存表、处方单+发放回收记录表,另交接文件、储存温度文件。
六、中心药房储存环境管理
中心药房设置常温区(30℃以内)、阴凉区(0-20℃)、冷藏区(2-8℃),无特殊储存要求药品均可满足储存,无需提供储存设备。中心药房设有冷链监测系统,可实现实时温度监测、异常实时报警功能,无特殊需求项目,无需提供温湿度监测设备。
机构中心药房邮箱账号:bdsdeyylcsyjgyf@163.com